根據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川府規(guī)〔2024〕4號),自2025年1月1日起,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如下:
一、四川省月最低工資標準
(一)第一檔:每月2330元(每日107元);
(二)第二檔:每月2200元(每日101元)。
二、四川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
(一)第一檔:每小時23元;
(二)第二檔:每小時22元。
四川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。但不包括下列各項:加班加點工資;中班、夜班、高溫、低溫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(huán)境下的津貼;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、政策規(guī)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;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。
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,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。